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,任何事物总有两个方面。史学关注社会,反映了史学的本质,是完全合理的。但是,这种关注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,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,即史学必须确保自己的独立品格不受到损害。史学的独立品格就是求真,即对于历史真实的追求。如果史学一旦失去这种品格,那么史学将不成其为史学,在这种情况下对社会的“关注”,也必将是社会的灾难。这种事例,在中国史学史上是出现过的,而最为严重者,莫过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“文化大革命”10年。这期间,由于国家的政治活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,形而上学猖獗,历史学也深受其害。历史事实被歪曲,历史理论被颠倒,历史科学的神圣性被玷污。不少坚持原则的历史学家或者被迫害,或者敢怒而不敢言。以历史悠久、史家辈出而名于世的中国史学,几乎成了一片废墟。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,史学遭到如此严重的破坏,实属罕见,从而给人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。首先,史学的健康发展,以至于兴旺发达,需要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,这是毫无疑问的,换言之,外部环境的恶劣,是不利于史学发展的。如秦始皇焚书坑儒,北魏崔浩国史案,唐高宗、武则天时史馆之紊乱,以及清代文字狱等,都是明证。这里说的“大环境”,主要表现为政治对史学的直接干扰,“文化大革命”中的影射史学也属于此种情形。其次,史学应当关注社会,应当有益于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发展。但是,一方面,这种作用往往是间接的,而不是直接的;另一方面,这种作用的发挥也有一个“度”的界限,而不是随心所欲的。这个“度”,归根结底,就是必须尊重历史事实,必须着眼于借鉴和启迪,而不是以历史与现实相比附,更不是以篡改历史来影射现实。这是关系到史学的独立品格及其神圣性的关键所在。在这个问题上,我们对中国古代史学的伟大奠基者司马迁应该怀有极高的崇敬,是他在2000多年前已经阐明了这个原则。他写道:“居今之世,志古之道,所以自镜也,未必尽同。”[9]20世纪的史学家们,用了很多笔墨讨论历史同现实的关系、史学同社会的关系,提出了许多新见解,尽管如此,司马迁所概括的这个原则,对今人来说,仍具有温故知新的价值。再次,史学工作者应当具有历史感和时代感,应当关注历史发展的前途,这是史学家的天职。但是,这种关注,这种时代感,不能只是一腔热情,更不是人云亦云的随声附和,而应建立在对于古往今来的历史发展之洞察的基础上,建立在凝重的、冷峻的思考的基础上,从而体现出如同龚自珍所称道的那种“良史之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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