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去世界各地的?”我托着下巴,好奇地看着他。
“十年前。”他倒是很坦然。
十年?那这么说来,他是从十七岁就开始游历各个国家的了?我咋舌惊叹,而关于他今年二十七岁这件事,也是无意知道的。
他那时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吧,就已经开始独自走遍世界了。他的目的是接近动物,那必然都是深山野林这些危险的地方,从十年前,一直到现在。
了解到他这样的经历,我好像知道他的性格为什么会如此了。
常年跟猛兽待在一起,以及跟大自然融入一体的人,在跟人类交往的时候,是陌生疏离的,难怪他这么孤僻。
这样看来,用草药治疗,就地取木钻火才是他的强项了。
我注视着他有些失神,在森林里生存,对他来说,可能比大城市里更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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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是怎么找到我的?”
想到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,我就心惊。他抬了抬下巴,我往旁边一瞅,是我的手电筒,他是发现了光才找到我的呀。
“你来这里就是为了这只老虎吗?”趁他今晚话多,我多问了几句。
“差不多。”这个问题他倒是回得挺敷衍,不过算了,我也没那么好奇。
两人安静下来,四周就更安静了,有风从洞口蹿进来,火焰一阵跳动。山洞里很冷,我缩了缩脚丫,对他招招手说:“你过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