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道诏令实际上曾被施行到什么程度,不可确考,据说“坐买卖田宅奴婢,……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,抵罪者不可胜数”。可惜这几句话太笼统了。这道诏令的推行必当碰到的困难和阻碍是怎样,历史上亦没有记载,但是到了始建国四年,有一位中郎将区博进谏道:
井田虽圣王法,其废久矣。……今欲违民心,追复千载绝迹,虽尧舜复起,而无百年之渐,弗能行也。天下初定,万民新附,诚未可施行。
王莽听了他的话,便下诏:
诸名食王田,皆得卖之,勿拘以法。犯私买卖庶人者,且一切勿治。
这里只涉及上列的第一项及第五项的一部分,其余各节不知是否亦连带撤销。但我们要注意,他的解禁并不是否认始建国元年的诏令在四年间所造成的事实。
除了关于土地和奴婢的新法外,王莽在民生及财政上还有六种重要的兴革:
(一)国营专利事业的推广。武帝时国家已实行盐铁和酒的专卖,其后酒的专卖废于昭帝时,盐铁的专卖则在宣帝时废而旋复。王莽除恢复酒的专卖外,更推广国家独占的范围及于铜冶和名山大泽的资源的开采,同时厉禁人民私自铸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