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,我从刑警支队长调任秦淮分局局长。我在长期的刑事侦查实践中,深知公安基础工作对于刑事案件侦破的重要,现在当了局长,就在各种会上反复要求基层所队,对于经我们公安机关处理的各类人员,都要及时采集该人的有关信息,不断充实数据库。
两年以后,2005年7月20日这一天,秦淮区夫子庙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老林,把一个人扭送到附近的派出所。
孙小虎当时正是派出所副所长,见老林气呼呼的样子,不知发生了什么事,忙问究竟。
老林告诉孙小虎,这个人名叫崔明贵,四十几岁了,一无职业,二无老婆,成天游手好闲,有时还吸毒。今天又跑到夫子庙街道办事处来闹,说没有饭吃,要求街道给予生活补助。
街道办事处主任说:“你就是不愿干活儿!但凡是个人,不管做点儿什么,哪怕捡拾点儿废品卖卖,也不至于没得饭吃啊!”
街道主任的意思明明是让他自食其力,可崔明贵偏偏正理歪听,就像得了尚方宝剑,人来疯似的,咋咋呼呼跑到街道办事处的各个办公室,把架上的、桌上的甚至当天还没有看的报纸,一股脑儿地划拉走,嘴里还振振有词,说是主任让他拿去当废品卖的。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明知他是在胡搅蛮缠,但都不愿招惹这个泼皮无赖。